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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体育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5 02:08:37

  b体育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翁建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相关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为60,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司现有产品空气炸锅、油炸锅、新拓产品咖啡机及未来其他品类小家电的研发生产。

  1、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因拟投资金额较大,在资金筹措方面可能存在因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及时导致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2、本次拟投资项目未来可能存在因行业趋势、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项目投资进度或实现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总额等数据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后续存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整的可能性。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比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依科技”)拟投资建设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预计达产后可贡献产能2000万台,主要用于公司现有产品空气炸锅、油炸锅、新拓产品咖啡机及未来其他品类小家电的研发生产。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打造一个集成化、数智化深度融合的智能制造未来工厂,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相关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比依科技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实施,比依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设计服务;模具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市场营销策划;控股公司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和融资等,视实际情况而定,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建设内容:项目计划用地238亩,规划围绕智能化立体仓储中心建设总装、注塑、喷涂、冲压、丝印及模具车间,配套研发、行政及公共服务中心,就公司现有产品空炸类、油炸类、新拓产品咖啡机及其他待开拓品类生产线进行场地扩建、研发升级和设备智能化升级。

  1、近年来,家用电器制造行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我国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于家用电器行业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小家电行业作为家电行业中具有长期成长性的子品类,正处于需求层级不断提升的阶段。随着消费者对提升生活品质的需求增加,小家电产品的更新频率及品类的迭代速度也随之加快,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2、公司深耕小家电行业二十余年,产品远销70余个国家和地区,具有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研发创新和订单交付优势不断增强客户粘性;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为项目的可持续性提供强力保障。公司在研发、两化推进、生产制造、市场拓展上的科学规划和布局,能为项目提供坚实的基础。

  本项目的建设,是公司为了有效应对市场趋势及客户的产品迭代需求所做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整合公司资源,能为公司的研发、两化建设创造更大空间,从而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夯实公司研发创新优势,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综合实力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1、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因拟投资金额较大,在资金筹措方面可能存在因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及时导致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2、本次拟投资项目未来可能存在因行业趋势、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项目投资进度或实现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总额等数据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后续存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整的可能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公司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公司会议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至10月3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01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01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至10月3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